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彭敏) “警察同志,我的電動車電瓶不見了...”近日,沅江市公安局瓊湖派出所接轄區(qū)群眾張先生報警求助稱,其將電動車停在小區(qū)樓道,一覺醒來發(fā)現(xiàn)電動車還在,電瓶卻不見了。與此同時某小區(qū)住戶李女士準備出門時忽然發(fā)現(xiàn)電動車無法啟動,下車檢查發(fā)現(xiàn)電瓶裝置處有“撬痕”,電瓶“不翼而飛”,李女士也撥打了報警電話,接到報警后,值班民警立即帶隊前往案發(fā)地點進行勘察。
民警經過細致勘查,“相鄰時間段、相似作案手段、相近作案地點.......”“消失的電動車電瓶......”民警判斷兩起案件為同一人所作。瓊湖派出所民警迅速同刑偵大隊相關部門密切協(xié)作,確認吳某有重大作案嫌疑,成功在某網吧內將犯罪嫌疑人吳某鎖定并抓捕歸案。經查,犯罪嫌疑人吳某因沒有生活來源,在沅江城區(qū)多地趁著夜色利用隨身攜帶的套筒、剪刀等作案工具盜竊電動車電瓶,流竄于多個生活小區(qū)。
據吳某交代,2023年至2024年內盜竊電動車電瓶13塊,摩托車1輛,就連目光所及的工地里,能賣錢的裝修用鋁合金門窗和鋁合金廢料等都未能逃離他的魔爪。每次得手后,立即將盜取的贓物以低于市場的價格賣至一固定廢品站,以供日?;ㄤN。截至目前,該案共串并案件17起。廢品店老板陳某到案后回憶:“我從2023年開始在吳某處收購電動車電瓶,也清楚的知道電瓶的來歷,所以沒有進行合法登記。”通過進一步偵查,民警先后鎖定了為其銷贓廢品站工作人員陳某和胡某,并將二人成功抓獲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吳某、陳某和胡某三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強制措施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
一審:楊紹銀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責編:楊紹銀
來源:湖南法治報